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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蜀黍教你如何规避网购风险


来源: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:2016-11-15 15:34:57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“双十一”电商狂欢日,俗称“剁手节”,在这一天里众多电商都会给出一系列优惠折扣,消费者可以用非常便宜的价格买到心仪的商品。据统计,2015年“双十一”当天,清远网民在天猫电商平台的总交易额就达到1.11亿元。但是,有报道称,去年“双十一”网购的退货率却达到25%。为了避免网购时买到仿冒、货不对版的商品甚至遭受损失,工商蜀黍在此提出三大常见风险,供网民们围观。

【风险一】买家秀≠卖家秀。

第一,警惕虚假宣传:不要被卖家秀蒙蔽了双眼,多翻翻买家评论,从“买家秀”中得到商品的真实信息,对比之后再下手。

第二,要特别留意保健品类商品,例如美白、减肥、丰胸、降压等保健品,商家往往会用“好评如潮”、“获得XX验证”等字眼夸大宣传,放大产品效果,严重的还涉及医药广告的不正当宣传。

    【风险二】哪些商品不退不换?

    代购商品能否退换?特价商品能否退换?按照法律规定,除了定做的、鲜活易腐、数字化产品、报纸期刊等不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换权利,其他一般性的产品不满意即可退换。但往往有商家会打出“代购商品不退不换”、“海外代购退货不退税”、“特价商品不退换”、“订金不退”等霸王条款,排除消费者退换商品的权利。

    各大网民应注意,代购商品能否退换,海外退货运费多少、以及退货是否退关税问题,在购买时应该与商家协商好。退货时注意不要拆下商品标签,不影响二次销售。尽量购买退换货运费险,保留退货时的快递单据。

    【风险三】:真的那么便宜?

    一是警惕商家在价格上做手脚。商家在“双十一”促销时虽打出半价、优惠、折扣的噱头,却在打折前先行提高销售价格,使消费者购买时误认为享受到了优惠。

    二是警惕质量欺诈。比如奢侈品类,不良商家会趁双十一的降价机会出售假冒伪劣商品,使消费者误以为能以合理价格购买到正价商品。此类商品往往价格不低,在“双十一”半价狂潮的情况下,单从价格上难以判断真假。并且,商家承诺提供的专柜小票、带产品标示的盒子、袋子等均可以仿冒。

    【相关维权知识】

    一、 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,网络购物一般情况下均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,除了以下四类商品:(一)消费者定作的;(二)鲜活易腐的;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(四)交付的报纸、期刊。  

    二、如果因网购发生争议却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,可以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维权申诉。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经营者信息,则相应责任、赔偿由网络交易平台承担。

    三、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,应有证据意识,要注意备份或保存网络平台交易记录、双方协商聊天记录、交易明细等,这些都可以作为有效的维权证据。 

(文章来源:清远市工商局门户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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